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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节能方法十篇
发布时间:2024-04-06 01:36浏览次数:

  工业节能方法十篇自建国以来,我国就开始重点发展工业化工产业,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历程,我国的工业化工产业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提升做出卓越贡献。尤其是近年来电子科技技术的应用更是推动了工业化工的自动化发展,大大的提高了生产效率,促进了化工产业现代化生产水平的进一步提升。而自动化仪表作为化工自动化发展进程中的重要因素,其使用性能的优化也一直备受人们关注。为了能够提升自动化仪表的性能,实现节约型化工生产,技术人员不断的优化自动化仪表的构造与运行技术,取得了较好的节能效果。但在本文中,笔者则主要探讨了鲜少有人关注的另外一方面的仪表节能方法,即自动化仪表在使用过程中的几种节能方法,希望能够为工业化工自动化仪表的节能方法提供一些新的优化思路。

  在工业化工的生产过程中,由于仪表与流体直接接触从而产生阻力,阻力的存在会产生不必要的能耗,阻力越大,能耗越高。在管道的各种阻力件中,流量计和调节阀在对流体产生的阻力中所占比重是很高的。因而,最大限度减少接液仪表的阻力就成了节能的关键所在。

  在各种流量测量装置中,节流装置的应用是最为广泛的,尤其是在石油化工行业中,节流装置的应用几乎达到三分之二以上。实际流体是具有一定的粘性,所以当流体流经节流件之时,一部分能量用来消耗在节能件形成的漩涡,以及克服摩擦阻力上,因此,通过节流件后液体的静压力有一定的损失,并不能完全恢复。所以,直径比与压力损是成反比的,直径比越大,压力损就会越小,这样就越有利于节能。

  调节阀的阀阻比是指的是在阀全开状态下,压降与管路总压降之比,通常以 S表示,越大, 损失在阀上的能量与S 值成正比。依据以往的经验S 值一般不低于0.3, 阀组比的选值范围通常为0.3~0.5, 气体的阀组比则相对较高,通常在0.5以上。调节阀控制实施流量的功能在工业化工生产中应用十分广泛, 通过阀组比值的减低可大大降低应用过程中产生的机泵电力消耗。

  一般来讲,在工业化工的自动化生产系统中,所使用的调节器都是在一定的规律下进行调节控制,以满足离心泵出口流量的控制需求,进而对调节阀的开度流量起到相应的控制效果。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在规律下进行调节控制的调节方案是存在一定缺陷的。主要可以体现在两点:第一,节能性较差,这种调节器装置是以变阻力元件为主要元配件进行工作调节的,其自身也是需要消耗能量的;第二,经济性较小,因为该装置下,离心泵的出口侧面设置有截止阀,用以配合调节阀的正常运行,这就限制了泵的选择,要求所选用的离心泵必须要具备较大的额定功率,以满足负荷不断变化的动力需求,这就会造成一定的功率浪费,同时也不利于实现经济的调节方案。

  为此,我们若能针对这一问题进行相应的改革与完善,就能够起到较好的节能效果。而当前不断发展的电子科技技术与信息技术正好为我们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在电子科技的推动下,变频节能调速器逐渐被研发并被广泛应用在各个工业生产领域。这是因为变频调速器具有很好的节能效果,且更加经济方便,极大的提高了设备的运行效率。在工业化工生产系统中的调速器,同样可以充分利用高性能的变频技术来改善其调节方案。即实用变频调速器来控制泵的出口流量。使用交流变频调速器的优越性主要可以体现在三点:其一,这是一种非接触、无阻力的安装;其二,由于控制泵的转速是由变频调速器直接控制的,所以能够很容易的达到控制流量的目的;其三,这种方案的功能是大范围无级调速,这样调节品质就会高,省去了调节阀等一阶滞后环节。

  按照原来选用机泵的原则以及选取调节阀上压降的原则,使用变频调速器来组成调节回路,那么这种方案可以至少能够使电能消耗节约百分之三十,尤其是那些原来选泵过盈量太多,或者生产处在低负荷状态的,则节能效果更佳显著。 与此同时,这种方案也能够起到延长机泵使用寿命的作用,因为机泵是处在一种相对轻载工况下运行的。虽然选择使用这种变频调速器,是薄膜调节阀的三到四倍,一次性的投资相对来说比较大,但是因为这种方案是既高效、又节能的,所以投资回收就比较短,通常在一年之内便可收回成本。

  节流装置应用于流量测量高于百分之七十的,但是这样会对能源的节约产生不利影响,因为压损过大。伴随着公众节能环保意识的不断提升,人们逐渐开始重视和普遍关注低压损或无压损的仪表。尤其是近些年来,旋涡流量计、笛形均速管流量计等在工业生产过程中表现出了显著的优势。特别是笛形均速管流量计,即阿牛巴流量计,由于安装使用方便、造价低廉、压损微小等特点,受到了广泛的欢迎。

  笛形均速管流量计与孔板流量计相比较,虽然两者的工作原理基本相同,但是前者比后者的节能效果更加明显。在通常情况下,在对同一流量进行测量时,笛形均速管流量计产生的差压还不到孔板流量计的百分之五,产生的压损仅仅只有孔板流量计的五十分之一。笛形均速管流量计的永久压损和孔板流量计相比是极为微小,甚至可以是忽略不计的,一般笛形均速管流量计连续能量消耗,和节流孔板相比,可减少至少95%。

  除了上述几种方法以外,我们还可以通过优化调节方案来实现工业化工自动化仪表使用过程中的节能效益。例如在安装调节阀时,可以利用一定的技术手段或创新设计方法来讲调节阀的设置部位进行更换改变,以实现节能效果。或者也可以利用可变极限流量啦实现对设备的喘振控制。具体的优化方案如下所示:

  物料经过预热器预热后送到闪蒸罐闪蒸,闪蒸罐前大部分压降都发生在流量调节阀上,这个调节阀紧靠闪蒸罐的人口,使换热系统的压力保持为进口压力,这样会大大抑制物料在换热器中的汽化。如果把调节安装在换热器之前,由于调节阀本身压损的存在,使得进入换热器中的物料压力降低,换热器中的冷物料可以在较低温度下汽化,这样进入换热器中的蒸汽用量减少,节能是很明显的。

  通常离心式压缩机的喘振控制采用固定极限流量法,然而这一方法有着很大的缺限, 就是在转速降低的情况下,会带来气体的大量排空, 导致能量的浪费。而在可变极限流量法中,由于调节器的给定值可以随转速而改变,在转速降低的情况下,气体的排空量(下转第189页)(上接第61页)也不会太大,较少能量的消耗。

  随着新兴科技的不断发展,工业化工生产过程中使用的自动化仪表的自身性能与使用方法也必将会得到更大的改进与完善,从而能够使自动化仪表实现好的节能效果。大力研发自动化仪表的节能方法能够促进工业化工生产实现更好的节能效益和经济效益。

  “十一五”以来,我国各级政府在加快构建节能型产业体系,着力抓好重点领域节能,大力推进节能技术进步,加大节能监督管理力度,建立健全节能保障机制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尤其是在全面强化工业节能和实施重点节能工程方面,突出抓好了钢铁、煤炭、电力、化工、建材等重点耗能行业和年耗能1万吨标准煤以上企业的节能工作和千家企业节能行动,推动企业积极调整产品结构,落实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区域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利用等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切实降低了能源消耗。与此同时,各级财政投入了大量资金予以扶持和奖励。以下是笔者在审计实践中,对工业领域节能技术改造中节能量审核方面所作的一些思考,与各位审计同行共同探讨。

  审计机关审核工业企业的节能技术改造中的节能量,最终审计目标是企业是否通过技术改造达到了预期的节能目标,实际节能效果如何,而国家为支持企业节能技术改造,对完成节能量目标的项目承担企业给予的奖励是否真正发挥了资金效益。因此,我们作为国家审计机关必须以国家投入的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为主线,以节能技术改造项目为抓手,以节能效果和资金效益为目标。

  审计工业企业节能技术改造奖励资金首先必须了解的是,申请该项资金的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是经发改委或工信委审批、核准或备案;二是属于节能技术改造项目;三是节能量在1万吨(暂定)标准煤以上;四是项目承担企业必须具有完善的能源计量、统计和管理体系。节能量是企业通过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直接产生的,并且能够核定。节能量核定采取企业报告,第三方审核,政府确认的方式。企业提交改造前用能状况、节能措施、节能量及计量检测方法,由政府委托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审核,第三方机构对出具的节能量审计报告负责。东部地区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根据节能量按200元/吨标准煤奖励,中西部地区按250元/吨标准煤奖励。

  一是是否存在借壳申报的问题,即企业没有这些节能项目和设备,或者干脆没有实体,为了争取资金,借一至两个实体企业,利用他们的设备和生产条件,虚做可行性研究报告,骗取国家资金。

  二是有实体的企业,但是节能量达不到10 000吨/年的国家标准,就把企业采购、生产、销售量人为做大,提高生产消耗量,使改造前后节约标煤量增大。

  三是没有能源消耗对比,修改生产程序,虚增能耗项目,利用技术改造前设备已拆除漏洞人为作假。或者能耗消耗不是国家规定奖励的项目,企业做成符合规定的能耗,虚假做此能源消耗。

  四是有的企业根本就是新建单位,没有能源改善项目,从开工投产用的就是新能源,为了争取国家奖励条件,虚假技术改造,虚增技术改造前设备,账务上加入改造前污染源能源项目消耗。

  一是实地查看企业厂房、地址,与营业执照上面的地址,法人代表,注册年限核对,可以发现是否新办企业,是否异地改造,是否借壳申报等现象。

  二是仔细查阅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针对其上表述的生产量、销售收入、销售利润、税费等,从企业的财务账薄、纳税申报表、生产台账、销售记录等入手,与关联经济数据进行对比,一一核实亿百体育app官方网站下载

  三是查阅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改造前后能源消耗情况,调取企业财务账册,看其改造前能源采购是否有正式,是否人为填制自制凭证,往来付款是否有真实记录,银行对账单上的付款记录和企业财务支出是否有出入,能源消耗是否有出库凭证,车间是否有生产记录,统计台账是否建立。

  四是技术层面审计,要求项目单位提供技术改造图纸,掌握其节能的工艺特点,到现场查看工艺流程,观察技改设备是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致,现场设备是否已改造,或改造一部分。查阅企业改造前后能源消耗台账,看是否有人为修改痕迹,新建台账情形。现场查看能源计量器具和台账记录器具是否一致。通过现场审计,一般可以看出是否真实改造,改造节能量是否达到国家标准量。

  五是审计国家奖励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要求用款单位提供银行对账单,查阅财务数据,看其支付往来是否真实,是否一直挂账,有否冲账,查阅采购设备合同和并鉴定其真实性,技术改造劳务费支付款项是否真实。

  (一)、开展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察行政执法。依据《节能法》、《省〈节能法〉实施办法》、《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办法》、《省节能监察办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了2011年度(第一批)全市重点用能企业现场节能监察,主要是对企业能源统计及计量、节能管理制度建设、节能宣传及培训、单位产品能耗、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节能技改项目完成情况、淘汰落后用能设备情况等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检查由中心牵头负责,组织广汉、中江节能监察中心,采取异地交叉检查方式,完成了15户重点企业的节能监察。从监察的情况来看,大部份企业能源基础管理工作较扎实,能源管理制度较完善,机构职能职责健全,制定有明确的企业能源方针及节能标准;但部份企业虽成立了能源管理机构,职能职责未健全,部份企业存在有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等情况,针对被监察企业的不同情况,已分别下发《节能监察行政执法结论及整改意见书》,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企业进行整改。

  (二)、组织上报“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及节能自查表”,开展企业节能及全市工业能耗工作的分析预测。按照省经委要求,组织企业按年上报“能源利用状况分析报告及自查表”,根据新的报告格式,指导企业填报数据做到更详实具体,并结合企业开展的节能审计和规划,通过县(市、区)积极配合,促进了企业对自身节能工作的不断改进和完善。同时,针对全市企业及行业耗能情况和节能监察工作开展情况,对全市节能管理工作和现状适时开展了深入分析与预测。

  (三)、加强节能法律法规培训及节能宣传活动。参加并组织相关企业参加省上“节能执法培训”、“节能法培训”、“能源利用状况分析报告编写培训”、“企业单位产品能耗标准培训”、“节能技术知识培训”、“新产品、新技术(如CMD清洁发展机制、EPC合同能源管理)推荐会”、“分布式能源发展研讨”、“节能监察标准研讨”等各类培训学习会议共计60余人次。积极组织并参与“节能宣传周活动”、“节能知识推介”等各类形式多样的活动。

  (四)、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项目及各类考评工作。按照委工作安排,加强了对企业节能管理工作的督促指导,并积极协助配合环资处,指导全市重点用能企业在项目申报、节能量考核、淘汰落后产能、能耗对标检查等方面的工作,有效地促进了企业自身节能管理工作的开展,并顺利完成全省开展的相关各项节能工作的检查考核。

  1、开展对广安、南充、遂宁三市15户列入国省239户的重点用能单位“十一五”节能目标的专项监察

  2011年3月10日至3月19日,根据《省工业节能降耗办公室关于对239户重点用能单位“十一五”节能目标进行专项监察的通知》(川工节【2011】3号)的要求,开展了对广安、南充、遂宁三市15户列入国、省重点用能企业的“十一五”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含节能技改、关闭淘汰落后)的专项监察检查工作,其中,广安6户、南充4户、遂宁5户。主要涉及的行业有化工、水泥、发电、采煤、炼油等行业。

  2011年5月11日至5月14日,根据《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能源局关于现场核查申报2011年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项目的通知》(川财建函〔2011〕36号)文件要求,开展了对遂宁、广安、南充、达州四市13户企业申报2011年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项目的现场核实工作,其中,遂宁5户、广安3户、南充3户、达州2户。主要涉及水泥、印染、制革等行业。

  3、开展对广安、南充、遂宁三市15户申报2011年度关闭小企业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项目的专项核查

  2011年6月10日至6月17日,根据《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转发2011年度关闭小企业计划批复的通知》(川经信〔2011〕316号)文件要求,开展了对广安、南充、遂宁三市15户企业申报2011年度关闭小企业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项目的企业进行了现场核查工作,其中,广安6户、南充5户、遂宁4户。主要涉及冶炼、丝绸、化工、水泥等行业。

  2011年,我中心继在2010年承担全省交叉检查任务35户后,又承担了上述43户的检查工作,涉及的行业种类、检查类别、以及检查要求等方面都更具复杂性和多样性。中心认真准备、精心组织、积极工作,均顺利完成省上交办的各项监察检查任务,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同时,锻炼了队伍,提高了工作能力,也为全省的工业节能降耗工作做出了一定贡献。

  根据省经信委2011年节能工作安排,预计我中心在年底前还将承担全省申报国家关闭淘汰落后企业现场核查、工业节能专项资金项目检查等工作,中心将继续努力,完成各类专项监察任务。

  1、执法力度不够。随着企业生产不断发展,耗能规模逐渐加大,部分企业或因对节能工作重视不足,或因历史欠帐太多,或因相关节能技改工作投入不够等多种原因,企业节能工作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如仍有应淘汰而未淘汰的设备,相关节能管理制度不完善,报告报表不按要求报送等,这些还有待加强对企业节能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加大执法力度,加大对企业节能监察整改意见的督促落实,严格依法执法。

  2、基础数据掌握不全。由于企业耗能及能种结构的统计基础资料较差,统计局按年或季公布的全市重点行业、企业的耗能数与在对企业实际监察中掌握的能耗数存在较大出入。计划利用省和我委正在建立的数据、项目网上报送平台,逐步完善月、季、年的企业能耗报表网报制度,做好基础资料的清整,准确反映我市能耗情况。

  3、中心能力建设有待加强。面对节能减排工作形势和节能监察工作开展的实际需要,中心人员相对紧缺、技术力量不足、人员选调工作又难度巨大,同时,由于相关配套法规未修订完善,处罚措施的虚置,使监察执法工作力度不足。希望委领导多多指导与关心,力争在我中心的人员扩充、设备配备、技术培训等方面有更进一步的改善,使我中心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得到更大提高。

  1、继续开展对全市重点用能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和重点用能企业的现场节能监察,在完成今年20户的基础上,2012年计划完成25户的现场节能监察任务。

  2、继续加强对企业节能管理工作的指导,配合主管部门,围绕企业在节能项目申报、节能量考核、淘汰落后产能、能耗对标检查等方面开展工作,促进企业节能管理工作的提高,顺利完成省上下达的各类考核任务和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市节能降耗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调整产业结构为抓手,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发展工业循环经济为重点,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为“十二五”节能降耗工作开好头、起好步。

  (一)强化节能目标考核。继续把节能降耗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各重点用能企业。县政府将与各乡镇(开发区)、各重点用能企业和非工业用电大户签订年节能降耗目标责任书。对节能目标考核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对未完成年度节能目标的乡镇,乡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等,对超标100吨标准煤以上的按每吨标准煤20元缴纳节能目标转移金。对未完成年度节能目标的重点用能企业和非工业用电大户,该企业当年不得参与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等活动,对其新建投资项目和新增工业用地从严控制,并不得享受次年政府各项优惠政策。

  (二)把好项目准入关,严控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严格执行《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和《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合理控制新增能耗。强化服务,鼓励企业投资新建能耗低、污染小、产出大的项目,对低能耗项目实行绿色通道。坚决不再核准、备案“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扩大产能项目。对已建成的高耗能项目,进一步分析项目能耗强度以及对全县GDP能耗的影响,尽早采取对策措施。对确需新建能耗强度高于全县平均值的项目,所在乡镇应落实等量替代方案。

  (三)着力抓好重点行业节能技术改造。重点抓好建材、造纸、印染、化工、磁性材料、金属压延加工、纺织等行业的节能技改工作,突出抓好余热余压回收利用、工业炉窑改造和电力拖动系统的节能改造。加快热电联产机组建设。强化节能技术改造重点项目管理,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督促重点用能企业制定和实施节能技术改造方案。对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取得显著成效的项目,除县政府奖励外,积极向上争取资金补助。

  (四)加快光伏等新源推广应用。根据“1321”新能源推广计划,年,我县将完成6000平方米太阳能屋顶发电、1.3万平方米太阳能热水器和3500平方米地源(水源)热泵空调任务。在宣传引导、政策扶持和项目服务等方面要做好工作,确保完成推广任务。

  (五)建立完善节能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建立健全节能管理网络,强化节能基础工作,督促重点用能单位定期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完善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耗工作联系机制,强化跟踪、指导和监督。每月15日前,对高能耗行业、企业能耗情况进行分析,密切关注节能降耗指标完成情况。出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六)加大节能监察和执法力度。依法对全县重点用能企业、非工业用电大户的能源利用状况进行监测、监察。重点检查高耗能企业单位产品耗能、主要耗能工艺有无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主要产品能耗限额、主要耗能设备能效等情况。对达不到节能标准和要求的企业,依法加大处罚力度,对超能耗限额的企业实行差别电价,对不按期淘汰国家明令淘汰产品、工艺、设备的企业,依法责令其停产整顿和予以关闭;强化对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用能量、建筑节能标准、规范执行情况的监测,对人均用能量超标的部门予以通报,督促其尽快采取节能措施。

  财务审计也称之为会计审计,是由独立机构与人员对被审单位会计凭证、财务报表、账簿以及发生的财务收支进行审核,明确其合规性与真实性。对于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来说,财务审计是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是必要的手段,尤其是对企业能源购入、设备购置等审计内容而言,具有非常明显的作用与权威性。在审核节能项目真实性上,财务审计发挥着决定性作用。

  在此项审计工作中,主要就是对企业建设资金账户、项目施工单位、资金支付凭证、供应商、竣工决算表、资产总表、资产明细表等方面财务资料的审计。

  在此项审计工作中,主要就是对原燃材料帐、资金往来账、制造费用帐、资金支付凭证等方面财务资料的审计。

  在此项审计工作中,主要就是对产品销售收入账、产品销售费用帐、产品销售成本账、自制半成品帐等方面财务资料的审计。

  然而,因为会计系统自身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导致其无法全面反映工艺参数、设备能效、过程控制及质量特性等节能量审计信息,这也就说明,单纯的财务审计无法独立完成节能量审计,比如,其无法对项目技术性予以判定,同时也无法对实际能耗量以及产品产量关系进行有效的验证等。所以,在节能量审计中,财务审计方法只是充当一种“辅助手段”。

  节能量审计主要就是财务审计、能量平衡验证、设备效率测试、物料平衡测算等监测方式与能源审计的综合运用。能源审计内容主要就是根据审计类别,运用不同的方式对能源使用率、能源利用率以及消耗水平进行科学的评估,也是对项目技术改造的财务过程与物理过程的统计分析、诊断、检验的综合过程。

  燃煤工业锅炉改造工程指的就是对低效工业锅炉的改造与更新,以及对现有工业窑炉的综合节能改造。运用财务审计方法能够对企业购置新型工业锅炉及燃煤使用总量的变化情况进行直接核查。针对此工程的节能量审计而言,单纯使用财务审计方式,根本无法达到预期的审计效果。比如,在某企业中,原来有两台链条锅炉,通过改造之后,更换为循环流化床锅炉,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锅炉的效率,从总账到原始凭证均需要对燃煤减少量予以体现,实际上,这里存在一个误区,链条锅炉可以适应二类烟煤,发热量超过了4700大卡;而循环流化床锅炉可以适应料径不大于15mm的原煤,包括3000大卡的劣质煤,这样就节省了很多的成本,在提高锅炉效率的同时,增加原煤使用量。

  针对这一矛盾而言,单纯使用财务审计方法,根本无法有效完成节能量审计工作,一定要借助锅炉热效率测试及能源审计方法。除此之外,在开展具体工作的时候,还需要对改造前后的燃煤购入量、给水温度变化、燃煤发热量变化、原煤工业等内容进行分析与调查,同时对比测试锅炉热效率以及化验燃煤、飞灰等,也是审计的佐证手段。

  余热余压利用工程主要指的就是钢铁、煤炭、化工、建材等行业产生的余热余压以及余能的利用改造,如,高炉炉顶压差发电技术、瓦斯利用技术等。在此过程中,主要就是由一个中间体转变成另一个中间体,只是从财务最终产品成本变化、能源消耗量变化等方面进行审计,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比如,在某煤炭企业中,利用了瓦斯抽采与发电技术,因为煤炭洗选、排水、通风、提升等工艺受到众多因素的干扰,可以利用财务指标对原煤开采电耗予以体现,但是在财务指标中,无法对工艺变化情况予以体现。事实上,对瓦斯抽采与发电技术节能效果的评定,主要涉及内容有瓦斯抽采量、瓦斯成分、瓦斯利用量、发电量‘供电量等非财务指标,此时,就需要通过能源审计及现场测试获取相关指标数值。

  电机系统节能工程主要指的就是对低效电动机的改造,对大中型变工况电机系统的调速改造,对电机系统被拖动设备的节能改造。现阶段,在这些工程中应用财务审计方法,除了可以判定企业是否购置有关装置之外,在方面均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尤其是对审计对象边界的界定,无法达到预期的审计目标。比如,某水泥企业,采用稀土永磁高效节能电机,和普通电机相比,可以节电超过15%;与此同时,在相关设备上安装变频装置,可以节电超过20%,节能效果非常好,但是利用财务信息进行单位产品电耗计算的时候,可能会出现上升的趋势。出现此种结果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产品质量变化、水泥强度提升等,但是财务审计方法无法对其予以体现,进而限制了审计工作的全面落实。此时,只有借助电机系统效率测试及能源审计方式开展全面的审计工作。

  能量系统优化工程指的就是炼油、钢铁、乙烯等企业的节能改造。以合成氨企业为例,凝结水回收利用、造气炉余热回收等均是能量系统优化改造,在此过程中,无法将能耗全面体现在最终产品上,对于合成氨企业来说,因为原料路线的改变,也就是在实施多种节能改造工程的基础上,最终能耗可能会出现上升的趋势,只是利用财务审计是无法全面体现审计结果的。在实际工作中,其节能效果判定指标有:煤质分析、锅炉给水量、炉渣排放量、炉渣比热、炉渣排放温度、锅炉补水量等,其判定基本不会涉及合成氨的产品掺量及原料煤消耗量等指标。

  贯彻国家扩大内需、促进增长重大决策的第一年,年是建国周年。也是完成“十一五”规划任务、实现“十一五”节能降耗目标的关键一年。做好全年的节能降耗工作,对于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有利影响,促进我区经济实现平稳较快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为做好年全区节能降耗工作,研究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全区节能降耗工作坚持以党的精神为指导,年。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节约资源基本国策,紧紧围绕《节能目标责任书》确定的年度节能目标这一核心,以《节约能源法》和《区委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意见》济天发〔〕9号)为抓手,坚持“调结构、抓重点”两条基本思路,强化“推进科技进步、加大财政引导、强化依法管理”三个重要手段,大力开展节能技术改造,实施重点节能工程和节能技术示范项目,推行清洁生产,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推动全区经济实现平稳较快发展。

  全区万元GDP能耗比上年下降5.47%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比上年下降6.50%万元GDP电耗比上年下降1.91%万元GDP取水比上年下降3.00%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取水比上年下降12.00%督促和帮助11户重点用能企业实现节能量39120吨标准煤。

  (一)调整和优化结构。加大落后生产能力的摸底排查力度,对发现的落后生产能力坚决予以淘汰。对不按期淘汰的企业,区政府将依法予以关停,有关部门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并予以公布,供电部门依法停止供电。三是加快发展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突出发展金融服务业、现代物流业、旅游会展业等现代服务业和信息服务业等新兴服务业。加快现有激进工业企业的搬迁改造,努力改善工业结构。突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下大力气引进高新技术项目和企业,努力提高我区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加快高新技术产业从加工装配为主向自主研发制造延伸,推进自主创新效果转化,尽快形成一批高新技术骨干企业。四是积极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加大以清洁生产为主要内容的产品结构调整,鼓励企业发展低消耗、低污染、高附加值的产品。大力发展太阳能、沼气、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加快推广新能源利用。

  (二)加快节能技术、产品的开发和推广应用。探索节能技术改造投入新机制,鼓励企业加大节能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投入,实施一批节能降耗重点行业共性、关键技术及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项目,加快采用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三是加快建立节能技术服务体系。培育节能服务市场,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重点支持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为企业以及党政机关办公楼、公共设施和学校实施节能改造,提供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一条龙服务。四是加强国内外交流合作。广泛开展节能降耗国际科技合作,积极引进国外先进节能技术和管理经验,不时拓宽节能国际合作的领域和范围。五是加快节能产品推广步伐。组织有关单位参与节能技术产品展洽会,通过产学研合作、节能新产品的展示、推介和洽谈等方式,引进外地节能新产品的同时,推广我区资源节约新产品,为企业合作搭建平台。各办镇要在各自辖区内做好组织推广节能灯的工作,认真实施国家提出的绿色照明工程。

  (三)进一步完善节能工作基础条件。继续做好单位GDP能耗、工业增加值能耗、工业增加值取水量指标公报工作,进一步完善建设节约型社会统计公报制度。三是强化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管理。各有关部门和街镇要督促重点用能企业按要求报送节能自查演讲,建立能源管理岗位,完善节能计量、统计制度,加强节能培训,开展能源审计,编制节能规划,开展节能对标活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四)认真贯彻节能法。重点检查企业执行节能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情况。重点用能企业未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并报节能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的依法予以处分。加强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执行节能规范情况的检查,对建设单位开工建设不符合强制性节能规范的项目或者将该项目投入生产、使用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止生产、使用,限期改造,不能改造或者逾期不改造的生产性项目责令关闭。加强对淘汰落后用能设备或生产工艺的检查,对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或者生产工艺的依法没收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关闭。加强对能耗限额规范的检查,对生产单位逾越单位产品能耗限额规范用能,经限期治理、逾期不治理没有达到治理要求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关闭。对无偿向本单位职工提供能源或者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的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处罚。

  (五)突出工作重点。以重点用能企业和化工、建材等行业为重点,根据行业特点,实施分类指导,加快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重点实施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工业锅炉改造等节能工程。三产领域,主要对辖区内大型酒店、宾馆、商场超市和各种批发市场,进行能源消耗状况摸底调查,及时做好能源消费统计和效率分析,加大节能产品和新能源的推广利用,切实推动三产节能。

  (六)积极促进循环经济发展。重点做好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区已被列入市循环经济试点区。全面推进我区的循环经济工作。同时,加强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认定管理,做好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对我区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进行年度检查和产品抽样检查,不时加强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监督管理,努力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八)实行有利于节约资源的经济政策。一是坚决实行差别电价和超耗能加价方法。依照国家、省、市的要求。淘汰落后的高能耗设备,支持节能管理能力建设。三是贯彻执行国家在节能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重点落实好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增值税减免的有关税收政策。

  (九)积极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努力提高全社会节能意识,促进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各项工作的落实,形成政府推动、企业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节能减排工作机制。同时,以“节能宣传周”为抓手,制定宣传计划,广泛深入开展节能宣传,大力弘扬“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社会风尚,提高全社会的节约意识。

  贯彻国家扩大内需、促进增长重大决策的第一年,年是建国周年。也是完成“十一五”规划任务、实现“十一五”节能降耗目标的关键一年。做好全年的节能降耗工作,对于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有利影响,促进我区经济实现平稳较快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为做好年全区节能降耗工作,研究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全区节能降耗工作坚持以党的精神为指导,年。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节约资源基本国策,紧紧围绕《节能目标责任书》确定的年度节能目标这一核心,以《节约能源法》和《区委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意见》济天发〔〕9号)为抓手,坚持“调结构、抓重点”两条基本思路,强化“推进科技进步、加大财政引导、强化依法管理”三个重要手段,大力开展节能技术改造,实施重点节能工程和节能技术示范项目,推行清洁生产,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推动全区经济实现平稳较快发展。

  全区万元GDP能耗比上年下降5.47%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比上年下降6.50%万元GDP电耗比上年下降1.91%万元GDP取水比上年下降3.00%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取水比上年下降12.00%督促和帮助11户重点用能企业实现节能量39120吨标准煤。

  (一)调整和优化结构。加大落后生产能力的摸底排查力度,对发现的落后生产能力坚决予以淘汰。对不按期淘汰的企业,区政府将依法予以关停,有关部门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并予以公布,供电部门依法停止供电。三是加快发展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突出发展金融服务业、现代物流业、旅游会展业等现代服务业和信息服务业等新兴服务业。加快现有激进工业企业的搬迁改造,努力改善工业结构。突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下大力气引进高新技术项目和企业,努力提高我区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加快高新技术产业从加工装配为主向自主研发制造延伸,推进自主创新效果转化,尽快形成一批高新技术骨干企业。四是积极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加大以清洁生产为主要内容的产品结构调整,鼓励企业发展低消耗、低污染、高附加值的产品。大力发展太阳能、沼气、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加快推广新能源利用。

  (二)加快节能技术、产品的开发和推广应用。探索节能技术改造投入新机制,鼓励企业加大节能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投入,实施一批节能降耗重点行业共性、关键技术及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项目,加快采用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三是加快建立节能技术服务体系。培育节能服务市场,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重点支持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为企业以及党政机关办公楼、公共设施和学校实施节能改造,提供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一条龙服务。四是加强国内外交流合作。广泛开展节能降耗国际科技合作,积极引进国外先进节能技术和管理经验,不时拓宽节能国际合作的领域和范围。五是加快节能产品推广步伐。组织有关单位参与节能技术产品展洽会,通过产学研合作、节能新产品的展示、推介和洽谈等方式,引进外地节能新产品的同时,推广我区资源节约新产品,为企业合作搭建平台。各办镇要在各自辖区内做好组织推广节能灯的工作,认真实施国家提出的绿色照明工程。

  (三)进一步完善节能工作基础条件。继续做好单位GDP能耗、工业增加值能耗、工业增加值取水量指标公报工作,进一步完善建设节约型社会统计公报制度。三是强化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管理。各有关部门和街镇要督促重点用能企业按要求报送节能自查演讲,建立能源管理岗位,完善节能计量、统计制度,加强节能培训,开展能源审计,编制节能规划,开展节能对标活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四)认真贯彻节能法。重点检查企业执行节能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情况。重点用能企业未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并报节能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的依法予以处分。加强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执行节能规范情况的检查,对建设单位开工建设不符合强制性节能规范的项目或者将该项目投入生产、使用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止生产、使用,限期改造,不能改造或者逾期不改造的生产性项目责令关闭。加强对淘汰落后用能设备或生产工艺的检查,对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或者生产工艺的依法没收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关闭。加强对能耗限额规范的检查,对生产单位逾越单位产品能耗限额规范用能,经限期治理、逾期不治理没有达到治理要求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关闭。对无偿向本单位职工提供能源或者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的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处罚。

  (五)突出工作重点。以重点用能企业和化工、建材等行业为重点,根据行业特点,实施分类指导,加快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重点实施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工业锅炉改造等节能工程。三产领域,主要对辖区内大型酒店、宾馆、商场超市和各种批发市场,进行能源消耗状况摸底调查,及时做好能源消费统计和效率分析,加大节能产品和新能源的推广利用,切实推动三产节能。

  (六)积极促进循环经济发展。重点做好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区已被列入市循环经济试点区。全面推进我区的循环经济工作。同时,加强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认定管理,做好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对我区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进行年度检查和产品抽样检查,不时加强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监督管理,努力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八)实行有利于节约资源的经济政策。一是坚决实行差别电价和超耗能加价方法。依照国家、省、市的要求。淘汰落后的高能耗设备,支持节能管理能力建设。三是贯彻执行国家在节能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重点落实好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增值税减免的有关税收政策。

  (九)积极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努力提高全社会节能意识,促进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各项工作的落实,形成政府推动、企业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节能减排工作机制。同时,以“节能宣传周”为抓手,制定宣传计划,广泛深入开展节能宣传,大力弘扬“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社会风尚,提高全社会的节约意识。

  中国目前通行的建筑节能专项通常是在民用建筑的可行研究、立项、计划、建造和运营进程中按照国家有关建筑节能的法令、法规,计划建筑节能专篇,优化建筑方法和结构计划,对建筑围护结构添加保温隔热办法,选用节能型供热、通风和空调技术,选用新式的节约用电、节约用水、节热的电气设备线路和采暖制冷设备设备,施工中抓好节能专项施工细节及保证工程质量,进步建筑物保温功能,减少建筑运用能耗。

  经过历年的建筑能耗调研以及有关信息(设备管理方法、物业管理的方法等)的调查与整理,我们能够总结得出建筑能源管理存在以下两方面的距离:

  1、中国是从20世纪80时代中期开始试点,并广泛运用于建筑范畴。全体技术水平(节能技术水平、建筑施工水平)、工业制造水平与发达国家有较大距离;建筑节能有关的规范处于相对低的水平上中国全体技术水平不高也是束缚建筑节能规范不高的重要缘由。在这里,我们无妨将此方面的距离理解为“硬件”方面的距离。

  2、中国的物业管理、设备运转与管理水平严重滞后,首要体现在观念滞后、效劳目标紊乱、设备管理技术含量低、管理人才严重缺乏等四个方面,这能够理解为“软件”方面的距离。这方面的距离常被我们忽略,或许常常注重但力度不行。实际上这方面的距离不但是能耗管理水平低的主导缘由,并且也是致使“硬件”距离进一步扩大,使得能耗更高、形成了恶性循环的缘由。在很多的问题中,我们力求寻觅最底子的制约要素。只要找到了问题的终究症结所在,我们才可能找到精确的应对办法,才可能为从底子上处理运转节能的问题找到良方。

  在给予建筑节能工程施行管理以及质量控制时,首要做好工程施工的预备期间的作业,该期间也是其重要的一个环节。为了将建筑节能作业功率进步,需对有关的管理人员进行训练,并选用一致的方法施行操作,尽量将他们的专业水平进一步提高。但是关于节能工程有关的监理工程师,则需加大执业门槛,即其必须具有执业资历,才能够开展作业。此外,建筑节能的监理人员在对工程施工施行详细监理的时分,全体参建人员必须做好施工图的会审以及交底工作,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依据有关节能工程施工的规范以及法规文件、会审意见及相关交底内容实施。

  在全部建筑节能工程管理以及质量控制中,工程施工期间的作业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也直接影响着节能工程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功率,所以有关作业人员有必要将该期间的作业做好。工程施工期间首要包含三个环节:保证原材料的有效质量;施工过程质量的有效控制和隐蔽部位、分项工程的验收、检验批等有关的质量控制。首要是将原材料出场的质量进行有效控制。有关节能工程作业人员,需要对出场材料以及设备的外观尺度、品种包装规范等给予充沛的查看,一起按照计划文件给予再次核对,查看其达到需求与否;认真查看出场材料以及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中文说明书、有关性查能参数和出厂合格证等,意图是核对原材料供给的有关资料有没有完全,是不是到达有关的计划需求;依据相应的设备、原材料的验收需求和规则,节能作业人员对现场原材料进行抽样复验,且复验时,有必要按照建筑节能的有关规范规则的份额施行见证取样,也可以参照监理合同约定的份额施行平行查验等。

  其次是将施工过程的质量进行有效控制。对于工程承包商需进行严格查看监督,使他们在进行详细施工时,必须要依据计划文件以及施工组织计划、专项方案施行,且施工组织计划是经过审查同意的;但是建筑节能工程在运用新材料或新工艺、新技术时,则应当让施工方经过选用样板件或样板间的方法,在现场进行制造,一起经过有关人员承认可行后,如材料供货商、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才予以施行详细的施工;节能工程的管理人员加大巡视节能工程施度,关于热工缺点或产生热桥位置等问题,可组织一些监理人员给予监理,监理时应选用旁站式进行,给予施工质量供给有力的保障。

  最终是隐蔽部位、分项工程的验收、检验批等有关的质量控制。监理工程师在进行现场验收时,必须以确定的图像材料、计划以及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等作为依据,这些依据均是经过承包商抄送而得的自检成果,只要这样才能保证施工质量到达需求;关于有关自检陈述与各项验收记载,给予全面的材料核对及现场查看,其间的查验记载是来自于承包商上报的检验批、分项工程查验、隐蔽查验等,意图是使其满足验收规范;在材料核对与现场查看的过程中,当发现某种问题时,需将通知单当即下达,并让承包商整改,关于整改的成果监理工程师进行复查。由此可见,保证原材料的有效质量;施工过程质量的有效控制和隐蔽部位、分项工程的查验、检验批等有关的质量控制,在工程施工期间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3.1质量验收的区分通常来说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包含10项建筑节能分项工程,假如民用建筑工程的工程量较大,则能够将其分成若干个检验批进行验收,无法区分节能剖析或检验批的时候,可以由三方进行协商。

  3.2验收程序应当分成检验批,再对分项工程进行验收,接着是分部工程,最终是单位工程,假如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质量查验不合格,就不能够对单位工程进行验收。

  3.3专项验收准则的完善通常都是经过数据监测关于建筑节能作用进行评估,因而其精确与否都有赖于数据。关于建筑节能工程的质量检查,需对其外墙节能结构进行现场实体试验,在监理人员的监督下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组织施行,依据国家有关规则关于不满足节能需求的建筑工程不得交付运用,应当在竣工验收期间合格后方可进行运用。关于民用建筑节能工程的验收需依照相关专项办法,依据工程实际情况,一起进行专项验收与竣工验收,验收应当满足有关的程序要求,履行规范也应当尽可能的精确。

  活跃发展节能建筑是发展两型社会的必定需求,也是建筑行业向前发展的趋势。当前,节能建筑在发展中也存在着很多问题,怎么做好节能工程的施工管理和质量控制也变成当时很多作业者面对的一道难题,这篇文章仅仅略作概述。期望广大作业者们共同携手,一起推动中国建筑节能作业的发展。

  [1]陈园园,张鹏.建设部出台《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J].广西城镇建设.2012(03)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强调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把它作为今后五年乃至更长一段时间经济发展的主线,强调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长期性和艰巨性,指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我国经济社会领域的一场深刻变革。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必然要求节能减排,这就要求我们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这方面无论在国内还是在国外,都有沉痛的教训。在经济发展中不注意保护环境,虽然经济发展了,但回过头来去治理环境污染,会付出更大的经济代价,甚至是社会代价,引起更多的社会矛盾。环境是公共物品,作为维护公共利益的公共权力机构,政府必须在环境治理中处于主导地位。高能耗、高污染依靠市场机制难以自行解决,节能减排必然成为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而且是任何时候都需要加强的一项政府职能。

  各地各部门要把节能减排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节能减排负总责,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当前,我国已制定了许多关于推行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如《可再生能源法》、《节约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等,也制定了不少全国性规划和地方性规章,逐步健全了节能标准体系和监管制度,明确了节能管理和监督主体,强化了法律责任。但是,这些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却仍有许多不尽如人意之处。在政府的监管过程中,将面临着环境保护和政绩“冲动”的选择,如果在上项目与抓环保孰轻孰重的问题上出现偏差,将会造成巨大的环境灾难,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带来无可挽回的损失。所以,在行使监管职能时,政府不能缺位,更不能错位,尤其是相关部门应在监管上加强协调,真正使监管落到实处。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节能减排综合协调,指导推动节能减排工作。环保部门要做好减排的协调推动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加大淘汰落后产能的工作力度,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能源规划建设部门要切实抓小火电关停工作,加快电力行业“上大压小”步伐。监察部门要及时对不认真履行节能减排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单位和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统计部门要加强能源监测和统计,做好本行政区域内能源消耗动态分析工作,及时提供节能减排基础数据,通报进展情况。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形成合力,确保节能减排工作取得实效。

  稳步推进资源性价格改革。出台鼓励余热余压、煤层气发电上网和价格改革。继续利用电价杠杆促进小火电关停,严格执行燃煤机组脱硫电价政策。加大污水处理费征收力度,按照补偿治理成本原则,提高排污单位排污费征收标准。全面落实水环境生态补偿办法,积极推进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

  积极落实国家节能减排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符合税法规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要及时办理所得税的抵免手续,并切实落实加速折旧和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用于能源审计、清洁生产审核和培训的费用可以列入企业经营成本或其他相关科目。如《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八十八条明确规定:对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企业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纲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各地各级政府要按照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组织开展本地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将目标任务迅速分解到下一级政府和重点企业,并加强责任考核。对超额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地方和企业实行奖励,对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地方、企业和行政不作为的部门坚决实现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追究主要领导责任,根据情节给予相应处分,直至。国家环境保护部为更好地抓工作落实,2010年4月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在对辖区内排污企业进行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超标、超总量排污环境违法行为的,主动公开环保不达标生产企业名单。上级环保部门在对下级环保部门监管范围内的排污企业进行专项执法检查或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超标、超总量排污行为的,可交由排污企业所在地环保部门公布环保不达标生产企业名单。公布的环保不达标生产企业名单中应至少包括“企业名称”、“违法行为种类”、“污染物种类”、“发现途径”、“发现时间”五项内容。

  制定节能减排评价指标。各地要将节能减排情况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强化节能减排政策措施执行力,定期公布节能减排工作进展情况。充分利用现有统计体系,进一步量化和细化各项指标,探索建立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评价体系。

  建立节能减排标准体系。抓紧制定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强制性标准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限额标准,组织制定主要用能产品(设备)能效标准,完善清洁生产审核标准和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水污染治理技术规范,推行绿色产品、绿色企业标准体系。

  健全投融资机制。加快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和社会参与的节能减排投入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金加大对节能减排产业的投入。各地要依法设立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企业开展资源节约、综合利用、污染治理等获得的优惠资金和减免税(费)专项用于节能减排的再投入。

  完善价格调节机制。加大实施阶梯水价政策的力度,适时提高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加强农业水费计征管理工作。推进热力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实行热力价格与煤炭价格联动。加快推进电力价格改革,实施促进烟气脱硫的电价政策,加大对铁合金、电石、烧碱等高耗能行业实行差别电价政策的力度,对超过能源效率、能耗限额标准使用能源的企业实行超耗收费。

  建立环境使用权交易制度。环境资源“服务”交易将成为世界范围内的环境保护新热点。主要包括:污染者负担,即:在企业内部,允许一些污染源增加排放,而其他污染源则要更多地削减以抵销排放量的增加。总量控制,即:在企业内部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并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确定企业内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控制标准或污染物的削减总量。在达到允许的排放总量的前提下,泡泡可以按照实际的技术经济条件,决定内部各个污染源的排放水平和削减水平。排污补偿,即:在非达标区,新扩改的项目,必须取得相应的排污削减量以“抵销”或补偿它们本身的排放,这种排污削减量可以在企业内部调剂,也可以通过许可证交易市场或贮存排污削减信用的银行购买。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大节能环保产品的政府采购力度。认真落实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和改进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专项基金(资金)征收管理。政府加征的差别电价费、差别排污费、惩罚性水价费和高耗能产品超耗加价费等要用于节能减排。

  各级发展改革、统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地能源利用状况、高耗能行业用电量、高耗能产品单位能耗等情况的跟踪监测,加强节能形势分析预测,分季度公布下一级政府节能指标完成情况。由上一级政府发展改革委、统计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制定上一级政府节能目标预警调控方案,建立节能指标预警制度。每季度组织开展节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预考核,对进展缓慢、有可能完不成节能目标任务的下一级政府,由上一级政府发展改革委及时提出预警;由上一级政府环保部门、统计部门对污染减排形势进行测算、监控,对减排不力的实行减排预警。

  完善节能减排监管体系。加强节能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加快组建各级节能监察机构。完善节能减排法规标准,尽快研究制定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节能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等,加强能源计量和统计执法。根据节能工作实际需要,充实节能管理力量,强化对本行政区域节能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日常监察工作。及早建成环境自动监控系统,对重点污染源、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实施实时监控。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组织发展改革、环境保护、工业和信息化、监察等部门开展节能减排专项督察,严肃查处违规乱上高能耗高污染项目、淘汰落后产能进展滞后、减排设施不正常运营、严重污染环境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对有关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由节能监察机构对重点用能单位开展拉网式排查,严肃查处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和生产工艺、单位产品能耗超限额标准用能等问题,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或关闭。

  切实加强行政问责。政府有关部门以及金融机构要按照职责分工,依法依纪把好土地关、环保关、信贷关和产业政策关,并加强政策研究、信息共享和协调配合,形成节能减排、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合力。对违反国家土地、环保法律法规和信贷政策、产业政策规定,在节能减排工作方面严重失职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行为,要按照有关要求,依法进行问责和处理。

  由各级政府健全领导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监管到位,确保节能减排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建立节能减排工作组织协调机制,成立由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牵头,发展改革、监察、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环保、农业、商务、工商、国资、国税、地税、质监、人民银行、银监局等部门参加的节能减排工作协调小组,统筹协调节能减排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贯彻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加强沟通配合,共同做好节能减排各项工作。

  总之,以节能减排促进经济结构转型,是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紧迫任务。党中央、国务院对节能减排工作高度重视,提出了明确的节能减排阶段性约束性指标。实现节能减排目标,促进经济结构转型,是一个涉及经济、技术、社会等多方面体制和政策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消费者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通力合作,需要从优化经济结构、促进技术进步等多方面采取综合系统的措施;需要制定法律法规、完善政策措施与机制建设、市场引导相结合;需要各地区、各部门充分认识节能减排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节能减排任务完成情况作为检验科学发展观是否落实的重要标准,作为检验经济发展是否“好”的重要标准。要正确处理经济增长速度与节能减排的关系,近期效益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加强协调、统筹规划,把节能减排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企业管理体系和日常经营活动之中,把节能减排的理念、目标和要求转化为发展方针、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2]张通.英国政府推行节能减排的主要特点及对我国的启示[J].中央党校学报,2008(01).

  节能减排审计是以环境审计为基础、专门负责节能减排工作审计的一门专项审计,通过对企业经济活动中节能和污染物进行科学管理、对预计投资项目的耗能以及环境影响相关信息进行鉴证和评价,为企业提供能源和环境咨询服务,从而监督企业采取尽可能采取节能减排相关措施,促进企业减少能源消耗。构建节能减排审计评价体系可以进一步提高节能减排审计工作效益。节能减排审计主旨是对企业经济活动节能和污染物科学管理、预计投资项目耗能等相关信息进行鉴证和评价,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可以更有效地对企业节能减排工作进行评价,监督企业采取相应的措施,提高评估项目的效率和效果,从而提高节能减排审计工作效益。构建节能减排审计评价体系可以进一步完善审计理论内容。随着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受托经济责任的发展,以及受托环保责任出现,环境审计随之产生。其主要是对公共环境项目进行审计,具体内容包括合规性审计、财务审计和绩效审计,节能减排审计可以作为环境审计中一个组成部分,对节能减排审计评价体系构建可以丰富审计理论的内容,促进审计理论不断向前发展。构建节能减排审计评价体系可以指导实践工作的开展。通过构建科学合理地节能减排审计评价体系,审计人员在实践工作中可以根据评价指标有目的开展工作,尽可能搜集和节能减排审计评价相关资料,对企业作出客观、全面、系统的鉴证和评价。从实践中,促进企业不断实施开展节能减排项目。

  (一)国外节能减排审计评价相关内容综述 (1)加拿大。加拿大特许会计师协会在《环境绩效报告》中,列举包括资源、公用事业、零售业等7种行业一共15个方面的环境绩效指标,内容涵盖土地资源利用和破坏、可再生资源使用、的管理、能源保护、空气和水源监控方案等,(2)日本。2000年日本环境厅颁布《环境会计系统的导入指南》,专门提出企业环境保护对策效果评价指标,主要分为两大类:一是环境保护效果评价指标,即主要反映的指标是对企业环境造成负面影响的量和增减变化情况进行确认与计量时所采用的物量单位指标。具体包括:第一,经营场地内效果,如环境污染物资排放量、温室气体排放量、能源使用量、废弃物最终处理量等;第二,上下游效果,包括绿色原材料耗用量、有毒化学物质使用量等;第三,其他环境保护效果。二是环境保护对策的经济效果评价指标,其主要是反映企业环境保护对策采用的收益,以及费用减少进行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货币单位指标。(3)国际标准化组织。国际标准化组织的IS014000系列标准中,提出节能减排审计评价指标,包括环境状况指标、经营绩效指标和管理绩效指标。其具体涵盖的指标内容有: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对当地附近水域、排气等空气质量影响;企业厂房设施设计、运营和维护;向企业厂房场地设施的提供材料、能源和劳务等;企业组织内部不同级别的人员,开展计划活动和程序等。 (4)世界可持续发展企业委员会(WB

  CSD)世界可持续发展企业委员会(WBCSD)提出了以“生态经济效率”来反映可持续经营目标,对生态经济效率指标体系划分为产品或服务的价值、创造产品或服务的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及使用产品或服务的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三类,具体涵盖能源消耗、材料耗费、自然资源消耗和废弃物排放等方面的指标。

  (二)国内节能减排审计评价相关内容综述 我国目前没有针对节能减排审计评价体系,但是针对环境保护开展了绩效审计工作,国家公开了权威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信息:

  财政部2004年颁发《中央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指导意见》中指出评价指标包括社会效益指标、财务效益指标、建设工期指标等10个绩效指标,覆盖了财务效益、社会效益、社会效益三个方面;建设部与国家发改委联合2006年联合颁发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和参数》,评价指标体系主要涉及以下方面:经济增长指标(包括净现值、经济净现值、社会纯收入等);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2006年颁布了《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其中规定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包括财务绩效定量评价和管理绩效定性评价两部分。

  目前,我国专家学者对节能减排审计评价也提出自己不同看法,如清华大学企业研究中心对上市公司进行绩效评价选取了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成长性三方面指标;张士则(2009)认为增加新的耗能评价指标,完善企业能耗评价体系,包括增加可比产品综合能耗指标;宋马林(2008)基于可持续发展与节能减排结合视角,对国内各个地区开展节能减排成效进行评价,运用超效率数据包络模型探讨社会协同地区节能减排的评价体系;龙成凤,李淑清(2006)采取平衡积分卡方法建立公司四套绩效测评指标;乔引华(2006)等从企业、行业、政府三个角度出发评价企业的环境绩效,三者职能存在巨大差异,因此评价标准具有很大差异;袁广达(2006)提出环境保护效益评价指标可以包括资金使用效益指标、环境保护管理监督指标和社会效益综合评议指标等。还有一些学者从不同方面对我国绩效审计评价指标进行修订和完善,这里不再过多阐述。

  (一)评价主体 我国环境审计主体是政府为主导,部分大型企业参与环境审计工作。从节能减排审计实际工作掌握程度分析,政府没有直接参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不能够保证节能减排审计工作运行合理有效,评价工作也不能够可靠和客观。

  笔者建议,节能减排审计评价主体包括三方面:政府部门、民间团体和企业内部审计部门,通过三方共同努力,客观、综合地评价节能减排审计工作。

  (二)评价客体 节能减排审计评价的客体主要包括具体审计过程和节能减排实施效果的评定,包括对节能减排资金使用合规性、节能减排制度的有效执行程度和节能减排评价指标完成情况等方面,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对节能减排实施效果。

  (三)评价标准 (1)系统全面性。系统性即要求构建的节能减排审计体系时应当注重系统整体角度,不遗漏任何一项指标,每个评价指标可以相互配合,全面、系统地体现被审计主体节能减排项目开展执行情况。(2)科学逻辑性。节能减排审计工作复杂,企业对经济活动多样,决定在构建节能减排审计评价体系时应当注 意各个组成部分具有逻辑性,可以多个不同层面对企业节能减排进行考核,如何财务层面、社会公众层面和内部机构运营层面,各个层面之间具有一定逻辑关系,相互联系,每个层面考核指标可以根据企业特点自行设置。(3)简明实效性。构建节能减排审计评价体系时应当从实际出发,考虑设定考核指标合理、可靠。可以依据企业具体项目设定指标,具有一定可操作性,可以体现为货币单位核实,如果确实不能通过货币进行核算,可以考虑采用分级设置“优”、“良”、“中”、“差”等多阶段标准。(4)成本效益原则。节能减排审计评价体系在构建时应当考虑成本效益原则,仅可能使企业构建评价体系发生的成本支出小于其所带来的收益,考核标准尽量简化,保证高质量的评价指标。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设计相关便于考核指标,搜集相关数据、资料。(5)量化可比性。节能减排审计评价体系在构建时应当注意各个组成部分相互独立,不同层次之间或同一层次中不同考核指标相互独立,不能交叉重叠。考核内容在总体目标相同时,比较具体评价项目的不同方面的差异,具有一定的可比性。评价考核标准可以用量化反映出来,运用相对数、平均数和比例数等数学计量方法进行考核比较。

  (四)评价指标 (1)节能减排审计评价指标的设定。根据我国学者已有的研究文献中所提到的内容,节能减排审计评价指标有三个取得来源:一是通过对企业内部经济活动和企业文化政策进行指标设定,包括财务收支、节能减排投入、企业文化、政策和道德价值观等方面;二是企业研发过程和生产过程相结合,对企业进行设计和研发,不断注入节能减排理念,从产品开发设计环节关注节能减排;三是节约思想的贯彻,节能减排审计评价指标应当考虑能源的节约,鼓励和考核新能源的使用。

  第二、运营效益指标。主要针对节能减排项目所获收益进行评判,包括节能减排设施投资收益、节能收益净额,节能减排成本节约净额等。节能减排项目收益可能会影响企业未来几年或几十年,其成本支出当期发生,有时会出现“入不敷出”的现象。企业应当从长远观点考虑,设定相应指标进行考核。

  节能减排成本节约净额=节能减排节约额一节能减排投入金额(节能减排节约额包括违反环境法律法规的罚金减少额、能源节约金额、资源回收再利用节约额)

  第三、投资效率指标。主要针对节能减排项目投资过程中收益相对总收益比例进行考核,包括节能减排设施投资收益率、节能减排技术创新投入率以及节能投入收益率等相对指标。和之前的运营效益指标相比,其侧重相对数评价。

  第四、实施效果指标。主要针对节能减排项目实施过程中污染减少效果进行测定,具体包括:单位产值能源消耗量、“三废”产品利用率以及污染物排放达标率等指标。

  将单位产值能源消耗量指标拓展到能源消耗指标,主要选取电能、燃料和原煤等产值系统,其他相关能源可以参考此指标设定。

  排放的废水是指企业厂区所有排放到外部的废水量,包括生产废水、对外排放直接冷却水、超标排放的矿井地下水和生产废水混排的厂区生活污水等;排放的废气是指企业燃烧燃料和实际生产经营过程中向空气排放的含有污染物质的气体。

  (2)节能减排审计评议指标的设置。评议指标是指在定量指标设定的基础上,主要涉及企业节能减排审计定量指标中没有考虑的范畴和预计会影响节能减排效果的潜在因素,设定相应的定性指标,更完善地考核企业节能减排审计效果。

  通过评议指标从广泛范围评价企业节能减排的实际效果,有利于企业节能减排审计评价制度更加规范、科学、合理。评议指标的设置可以从定性指标角度考虑,与定量指标相结合,全面综合地考察企业节能减排审计业绩。

  节能减排审计评议指标可以考虑设定:企业管理层节能减排重视程度、企业制定节能减排相关制度和规定情况、企业节能减排人员综合素质情况、污染物治理措施和结果情况、企业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效果、企业遵守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情况六项指标。

  (五)评价方法 节能减排审计评价方法可以划分为传统常规的审计评价方法和特有的审计评价方,本文此处主要将方法主要过程予以说明,具体详细的操作过程可以进一步在以后研究中详细阐述。(1)传统常规的审计评价方法。传统常规的审计评价方法主要包括:第一、审阅法,审计人员根据书面资料,审查和阅读,查明被审计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涉及节能减排的合理、合法和有效程度;第二、访谈法,通过询问和访谈的方式调查和了解企业节能减排的具体情况;第三、观察法,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经营场所、实物资产和生活经营活动进行实地勘察;第四、分析性复核,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节能减排评价指标进行研究分析,重点关注被审计单位异常变动的项目。(2)特有的审计评价方法。特有的审计评价方法主要运用方法包括:第一、目标导向法,针对被审计单位涉及节能减排审计的项目分解多个目标,依照一定审计标准,采用相应的审计方法进行审计,提出相应的审计建议;第二、节能减排审计费用效益分析 法,在现有的经济技术条件下,以最小的成本取得最大的收益,具体实施方法包括直接市场价值评价法、替代市场法和意愿调查法;第三、节能减排审计费用效果分析法,将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费用与其实施的效果进行方案比较的经济评价方法,具体包括最佳效果法和最小费用法。

  (六)评价报告 节能减排政府审计报告披露信息应当注重国家行政和企事业单位经济组织在经营过程中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资金使用效率和效果、对节能减排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情况以及监督检查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绩效,促进企业经济效益提高。具体包括:(1)节能减排法规执行情况信息,如节能减排责任考核结果,污染情况和排污收费缴纳情况,国家地方法规行业标准要求其他事项;(2)节能减排环境质量情况,如污染物排放达标率、三废排放数量、环境有害物品保管和使用情况;(3)环境治理和污染物利用情况,如回收利用环境污染情况,污染治理培训职工参与情况,企业环保法规规范制定情况。

  节能减排政府审计报告格式应当与审计目标相关,节能减排审计报告目标是披露被审计单位节能减排会计报告的审计状况,注重审计会计报告的合法、真实性,可以采用传统审计报告模式,审计人员可以出具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等类型的审计报告,格式也可以类比参照。如果节能减排审计的目的是评价被审计单位节能减排项目的效果,审计人员应当根据实际工作搜集的相关审计证据,科学分析,出具节能减排审计建议书。

  (一)充分认识设定节能减排审计评价指标的重要意义 转变传统审计思维,在国家能源消耗大企业和重要行业开展节能减排审计评价工作,使人们充分认识到节能减排审计评价体系的重要意义,深刻理解节能减排审计在低碳经济环境下保障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作用。在高耗能、污染大的煤炭、化工、建筑等行业中开展节能减排审计评价工作。鼓励企业参与国际环境管理系列标准ISO14000环境质量认证体系,有利于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提高节能减排意识。

  (二)颁布节能减排审计评价法律规范 我国目前没有针对节能减排审计的法律规范,也没有节能减排审计评价体系的法律法规。但政府相关部门已经开始逐步重视对节能减排审计工作实施,2011年5月,审计署所公布的《20个省有关企业节能减排情况审计调查结果》显示,已有6个省政府及相关部门颁布并制定针对节能减排审计的规章制度,8个省取消企业违规占用国家资源的政策。同时,我国政府应当尽快颁布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促进企业开发水能、风能等清洁资源利用,结合我国国情,建立评价低碳审计指标体系,不断健全节能减排审计评价体系法律法规。

  (三)不断提高审计人员节能减排审计评价业务能力 审计人员应当不断扩宽知识领域,学习和节能减排相关的环境法学、发展经济学、工程学等相关知识,提供自身综合知识能力,以便具备足够能力适应节能减排审计工作的要求。对审计人员定期进行培训,通过培训班和研修课程,不断更新审计人员环境会计审计知识,从而满足企业对节能减排审计工作实施的要求。培训方式可以通过定期讨论、网络视频学习等方式,同时加强对审计人员职业道德培养,注重审计文化传授,不断增强审计人员工作责任感,激发其爱岗敬业的热情。

  (四)积极参与节能减排审计国际交流合作活动 低碳经济环境下,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日益受到人们关注,环境问题发展成为国际问题。环境问题的顺利解决,需要各国政府、国际社会和各国人民共同合作。确立和谐的人与自然关系,使人类活动与自然资源消耗相互协调,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社会是各国人民共同努力奋斗的目标。我国环境污染相对严重,应当加强与国际组织及其他国家节能减排审计组织沟通与合作,积极吸收和借鉴国外相关组织的节能减排成果与经验,可以更有效地促进我国节能减排审计工作开展,保证节能减排审计评价指标的顺利执行和有效实施。

  在低碳经济日益凸显环境下,企业应当注重节能减排审计评价指标设定及相关工作的发展变化,积极在企业内部开展节能减排审计评价工作,注重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投资收益性、运营效益性、实施效果性,并针对审计人员提供审计报告,尽可能解决企业生产经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改善企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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